各轄市、區財政局,常州經開區財政局,市各有關單位:
現將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蘇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蘇財購〔2023〕94號)轉發給你們,結合常州實際明確有關事項,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集中采購
政府采購項目內集中采購品目金額達到采購預算起點金額的,采購人應當依法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
全市預算單位委托集中采購機構采購目錄內的貨物和服務的預算起點金額統一為50萬元(含)。
二、分散采購
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采購預算金額達到限額標準的項目,實行分散采購。
全市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統一為:貨物、服務類項目50萬元(含),工程類項目60萬元(含)。
三、部門集中采購
經省財政廳備案,市級部門集中采購機構為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對應編制《2024年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附件2)。
四、政府采購預算
預算單位應加強政府采購預算管理,按政策要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申報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實行框架協議的采購項目、執行《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和服務,同樣應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內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并申報政府采購實施計劃;涉密和創新項目采購編制紙質《——年政府采購實施計劃表》(附件3)。
五、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采購人采購貨物、服務類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400萬元(含)以上的,應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六、框架協議采購
除實行全省聯動框架協議采購的品目外,市財政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市區聯動框架協議采購品目,編制《常州市2024年市區聯動框架協議采購目錄及標準》(附件4),并嚴格按照規定實施框架協議采購,納入江蘇省政府采購交易系統(“蘇采云”)框架協議平臺統一執行。
七、部門帶量采購
市級主管預算部門可統籌跨地區、跨部門或本系統采購需求,對標準統一、有共性需求的產品和服務項目實施聯合帶量采購,組織落實并匯總轄市區系統內或所屬預算單位采購預算,匯總填報《常州市——部門聯合帶量采購情況匯總表》(附件5),統一委托各級集中采購機構實施采購。
八、其他要求
1.政府采購品目執行財政部《政府采購品目分類》(2022版)。
2.所有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切實落實政府采購支持創新、綠色發展、中小企業發展等政策目標。
附件:1-5.pdf
1.關于印發江蘇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蘇財購〔2023〕94號)
2.2024年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3.——年政府采購實施計劃表(紙質)
4.常州市2024年市區聯動框架協議采購目錄及標準
5.常州市——部門聯合帶量采購情況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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