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
省各部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各設區市、縣(市)財政局,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央“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提升財政政策助企紓困效能,發揮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功能,根據《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現就我省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綜合運用各項預留份額措施。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加大政府采購預留份額力度,確保中小企業合同份額。適宜由中小企業承擔的項目,要整體預留給中小企業;不適宜由中小企業獨立承擔的項目,要通過合理設置采購包、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將適宜的部分預留給中小企業。
二、擴大預留中小企業項目范圍。采購限額標準以上,4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要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400萬元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2022年下半年,采購人要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各級采購人要按要求在江蘇政府采購網或各設區市分網公開上年度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情況。
三、提高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幅度。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中,對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以及預留份額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采購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要對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10%—20%的扣除;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對聯合協議或者分包意向協議約定小微企業合同份額占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要對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的報價給予4%—6%的扣除。采購人要根據采購需求、項目標的、市場競爭程度等因素,合理確定具體項目的優惠比例,并在采購文件中列明。自本通知執行之日起發布采購公告或者發出采購邀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按照本通知規定的評審優惠幅度執行。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的價格評審優惠按照財庫〔2020〕46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四、大力促進政府采購線上合同信用融資。各地、各部門要根據《關于深入推進政府采購線上合同信用融資工作的通知》(蘇財購〔2021〕82號),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對政府采購中標、成交供應商提出“政采貸”融資申請的,采購人應當積極配合金融機構和供應商,依法按時在“蘇采云”系統中錄入并公開政府采購合同信息,勾選“融資貸款”選項,并在合同簽訂、驗收付款、賬號維護等環節提供必要便利,持續降低參與政府采購的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五、規范政府采購工程政策落實。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應當嚴格執行預留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公開執行情況等政策要求。省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水利、商務等工程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要完善工程招投標領域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相關措施,調整完善工程招投標領域有關標準文本、評標制度等規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24日前將相關工作開展情況報送我廳。
六、加強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各級主管預算單位、市縣財政部門要加大培訓宣傳和督促指導力度,幫助政府采購當事人準確理解和執行政策。財政部門要將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相關舉措嵌入采購交易執行系統,實現自動生成中小企業預留份額數據和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情況,并將政策執行情況納入政府采購監督檢查范圍,確保支持中小企業政策措施落地見效。我廳將加大中小企業政策落實情況在市縣政府采購監管工作考核中的占比,并會同省有關部門視情對各地、各部門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執行情況進行通報。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聯系人: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唐志龍,聯系電話:025-83633063,傳真:025-83633057,電子郵箱:jszfcg@126.com。
江蘇省財政廳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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